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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级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2019年04月16日 浏览量: 654 来源: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作者: 发布: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 2019 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8 号)要求,开展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开展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和国际合作项目。各院部要加强管理,积极组织计划项目和学生团队,严格审核把关,在此基础上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项目主要面向本科生一、二、三年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2年。由学生自主申报,申报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团队项目主持人限为1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一般只能同时参与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提倡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跨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必须在其毕业前完成项目;有已立项项目但尚未结题的学生不得参与申报。

 项目申请者必须学有余力、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强、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创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项目选题要求: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实施条件具备、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已获各类大学生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推荐方式,学院评审后排序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情况择优推荐。于201942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大创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一式1份)、申报材料项目信息表(附件3)(一式1份)、申报书(附件2)(一式1份)报至团总支。

上报文件参见附件。

附件:泰山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附件——泰山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