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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师规范

2012年10月11日 浏览量: 12352 来源: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1.任课教师应按课程表按时上下课,不得缺课或私自调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教学时数,不得占用学生的休息时间。教师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要履行调课手续,并在课前通知院教学办公室,由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调课,并通知到学生。

2.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对待每一堂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要把握课程内容的重点和难点,突出重点,化解难点,讲究教学方法;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组织好课堂教学。

3.教师的课堂语言要准确、简练、条理清楚、讲授要使用普通话、板书文字要符合规范化要求。

4.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或抄袭他人实验报告者一律退回,令其重。

5.实验教师对学生实验成绩要进行严格考核,做出全面评定。单独设置的实验课,按一门课程考核记载成绩;不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应根据实验在该课程中的地位和比重,规定出实验成绩占该课程成绩的百分比。实验成绩主要依据学生独立完成实验的情况(包括实验仪器操作使用技能的掌握、实验方法的运用、实验过程的顺利程度等),实验报告的质量和学生的实验态度进行评定。

6.教师要认真及时地批改作业。对作业中的错误应督促学生自己纠正,对不合格的作业应退给学生令其重做。

7.作业一般要求全部批改。对不能全部批改者,应由分管院长和教研室主任根据任课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情况核准确定,但不得少于总量的二分之一。对不能批改的作业要认真进行检查。

8.主讲教师要抽查或批改部分作业,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9.要做好批改作业记录,并在该课程完成后将其交到教学办公室。

10.课堂纪律
 
①任课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注意观察和掌握学生心理、思维和听课情绪,善于把握课堂秩序,使学生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

 
②教师在课堂上不讲与教学无关的事。

③学生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听课教室。

11.调课、停课
 
①为保证教学秩序,无论是理论课还是实践课的课程表一经排定,不得私自调课、停课;教师听课或因公、因私请假均以服从院内课表为原则。没有特殊原因不得变动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或更换教师。

②无论是理论课还是实践课,教师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停课,必须提前由教务员(或教师)在课前(至少提前半天以上)向教学班级发出调课、停课通知,任课教师或班主任随意调动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的,按重大教学事故论处。

12.上课仪表和教态 。教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面向学生,教态自然;语言清晰流畅,力求讲普通话;板书清楚规范,教具运用熟练。

13.上课期间不准接打手机、传呼机和电话。

14.上课前不要饮酒,以避免“超长发挥”。